各省级科研平台负责人:
根据《武汉体育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武体院字[2022]52号)及学校与省部级科研机构签订的《武汉体育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管理目标任务书》,学校将对省部级科研平台期满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工程重点实验室、运动训练监控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含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体育产业研究中心、运动与健康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运动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运动健康智能装备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运动场馆有害物质研发检测共享平台)、科学运动与健康促进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二、检查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内容为各科研平台聘期内取得的主要建设成效,包括年度总结、科研项目立项、结题,社会影响、成果获奖,人才培养、成果质量,外源性经费总量等。
三、检查考核程序
(一)材料审查。所有成果需在聘期时间内取得,学校为第一单位,且团队成员排名第一或为通讯作者;所产出的文章、著作、咨询报告应署名有科研平台名称,同一成果只在一个科研平台出现,不得重复使用,未能标注的成果在考核验收时不予认定。
(二)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审阅评估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合同及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三)公布考核结果。根据专家评估综合确定考核结果并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部级科研平台完成《科学研究机构期满考核表》(附件2)填写,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纸质证明材料一份、电子档于2026年3月20日17:40前报科研处,邮箱:wtkyczk@whsu.edu.cn。凡在规定时间内不报送材料的按不参加考核处理。
(二)各科研平台应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考核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该科研平台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并按学术不端行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专家组在考核期间如对科研平台评审结果产生较大分歧时将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和评审,请有关科研平台做好相应准备。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学会、王创业
联系电话:027-87192370
附件:1.省部级科学研究机构期满考核表
2.科研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模板
科研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