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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2023-12-12 14:44     (点击: )

校内相关单位及个人:

专家是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智力资源。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地推进科研治理科学化,充分发挥专家在教育科学规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上级管理单位于近期更新相关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政治标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学风道德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3.学术标准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长聘副教授)。同时满足以下至少2项条件: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在高校及其二级学院(部、系)担任学术组织委员;在全国性学术社团兼(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分会负责人及以上学术职务;在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导的咨询组织担任专家成员;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负责人;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4.年龄和身体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二、推荐要求

本次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推荐以教育学科专家为主欢迎与教育相关学科的专家申报家推荐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推荐方式。

申请人请于12月25日12:00将纸质版《专家入库申请表》送至行政楼221办公室。联系人:张媛;联系电话:027-87192370。

                                               

 

 

 

                                科研处

                          2023年1211

附件:《专家入库申请表》

附件【专家入库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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