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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与2014、2015年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12-05 15:15     (点击: )

校内各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一线青年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和质量,根据《武汉体育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武汉体育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者年龄在44周岁以内(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在教学、科研、训练一线工作的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已获得正高职称人员不得申报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

2、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报;凡已获得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且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3、申报的项目须为科学研究类项目。为避免重复研究,凡已获得立项的各类科研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4、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多于5人,如项目负责人无副高职称,项目组成员中应有一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参与指导和研究工作。

二、项目资助经费、研究周期和申报时间

1、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

2、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即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需进行长期学术积累和系列研究的重大项目可适当延长研究周期,但一般不超过3年。

3、凡申请2017年度学校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者,需于2016年12月23日将申请材料(纸质申请书1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5份和电子档)报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三、项目结题及成果要求

1、申请项目结题必须符合《武汉体育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考核验收要求,否则不得申请结题。

2、凡获得武汉体育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的,其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必须标注“武汉体育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3、获得2015年立项的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在12月31日前将结题材料交至科研处,如未能结题或达不到结题要求的,应全额退还学校提供的全部项目经费。

4、凡对2014年立项的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办理了延期结项的老师,请在12月31日前将结题材料交至科研处,如还不能结题或达不到结题要求的,应全额退还学校提供的全部项目经费。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预算要根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结合科研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经费预算。

2、立项项目要求按期结题,一般不允许延期结题,如遇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研究工作,需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只允许延期一次。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7192370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体育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武汉体育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_人文社科类

3、武汉体育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_自然科学类

4、项目变更内容申请表

                                                                                       科 研 处

2016年12月5日

附件【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申请书_人文社科.doc已下载
附件【申请书_自然科学.doc已下载
附件【变更内容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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